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第二批)认定的通知》(中轻联综合〔2019〕146号),根据《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的有关要求,我校本次可以推荐两个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优先支持高校或研究院所牵头申报的重点实验室,鼓励联合企业以产学研用结合的形式申报,具体条件包括:
(一)依托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及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方向符合行业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及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开展前沿学科、交叉领域的高水平研发活动;
(三)拥有比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健全的管理制度,良好的运行条件;
(四)具备良好的实验场所(实验室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并相对集中),拥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学研究试验设备、仪器装备及配套设施等(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 万元);
(五)拥有学术水平高、创新精神强、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突出、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学术或学科带头人,有一支科研能力强、业务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较为合理的研究队伍,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六)依托单位对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具有较强的转化及应用推广能力。
二、有关要求
请符合重点实验室认定条件的,拟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中国轻工业重点实验室申请书》(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基地建设与成果处。
联系人:马文渐 周哲敏
联系电话:8591362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