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研究中心和专利申请人:
接科研院基地成果处通知,按照无锡市专利资助通知要求,今后向无锡市申请专利资助的,需提供进入“实审的发明申请专利”的证明材料---《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现在紧急需要学院老师提供实审时段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的《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不看是否专利申请还是授权,只要实审在这个阶段)。
在大为、华源、北京爱普、经纬四家事务所代理的发明申请,由事务所直接提供;若在其他所代理的,或者纸质申请的,请老师将复印件一份于6月14号上午12点之前送到机械学院A307科研助理处,望各位老师积极配合。
机械学院
201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