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中心:
根据江苏省外办下发的《关于编报2016年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苏外出【2015】627号)文件要求,全省各相关单位部门须编报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提交江苏省外办汇总审核,报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016年起,我校因公临时出国(境)人数将严格按照省外办批复的计划数执行,未列入计划的团组将无法申报办理因公临时出国(境)手续
为保障我校2016年因公临时出访团组任务的顺利开展,现请各单位按如下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事项的计划及上报工作。
一、要求各学院、部门从学校国际化工作大局出发,以提升学校国际影响力、学科国际化建设为指向,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切实制定好本部门2016年的年度出访任务计划。
二、本次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范围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以及短期培训、讲学等各类因公临时(3个月以下)出访任务。各学院、部门应按照坚持务实高效的原则,科学统筹好本单位因公临时出访任务,避免因同一事项分开申报。出访人员身份要与出访任务相符。出访团组人数根据任务需要从严掌握,单个团组出访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下;参加同一国际会议的团组,一般不超过3人。除讲学、参加国际会议、科研合作类出访之外,因公临时出访时间为:1国不超过5天,2国不超过8天,3国不超过10天,离抵境当日计算在内。
三、请各研究中心在认真规划的基础上,汇总本单位出访计划,并填写《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计划团组、人员明细表》,并研究中心主任助理于2015年12月2日前将此申报表电子稿发送至科研院助qianjnwx@126.com,学院汇总后将上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交处协同其它职能部门负责汇总审核,经校领导审批后报送省外办。
说明:此次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申报包括:出国(境)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合作研究、学术交流及短期培训、讲学等活动。凡未申报计划者,学校不予审批。
在申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与国交处何健、丁立建 联系。联系电话:85197762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机械学院
2015年11月9日
附件:
1报送2016年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2临时出国(境)计划团组、人员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