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预算项目管理办法,教育部将于近期对我校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现场督查。督查重点: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政策落实情况;2.预算执行情况;3.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4.瞒报、漏报、错报结转结余资金等情况。
督查时间:10月19日-11月6日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对自主科研经费、教育部国库支付的项目经费使用要求如下:
一、2015年初下拨的经费:
1.截至9月30日,经费预算执行率≤75%,需在11月15日前达到执行率≥75%;
2.截至9月30日,经费预算执行率≥75%,需在10月底达到执行率≥80%,11月底达到执行率≥85%;
3.以上经费,均需在12月20日之前,全部使用完毕。
二、2015年9月下拨的经费,需在12月20日之前全部使用完毕。
三、截至9月30日,年初下拨经费执行率≤75%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材料,主要内容包括:1.说明目前预算执行率低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2.给出相应的解决办法;3.制定符合要求的项目经费执行率计划。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请项目负责人检查各自情况,并将相关材料送至A307,并统一将本学院(部门)书面材料于10月21日下午3点前送至行政楼A525科研院项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