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研究中心:
根据无锡市专利资助政策的调整,现对我校2015年申请和授权专利的资助申请材料作如下要求(2014年专利的资助申请要求不变):
一、资助条件和时间
江南大学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或第一专利权人)
申请专利资助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内(最长不超过1年)。发明申请以《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的发文日起算,专利授权以专利授权证书的授权日起算。如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资助,视为自动放弃资助。对已过资助期限的专利,恕不再接受申请材料。
二、资助申请材料要求
从2015年开始,对新申请和授权的专利“先登记再资助”,即先上科研系统进行专利登记,科研院审核通过后再网上申报资助,直接打印申请表并递交相关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要求如下:
(一)发明申请
1、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实审通知书上传科研系统)
2、申请费以及实审费收据复印件(通知书上的申请号和收据上的申请号必须一致);
3、专利事务所代理费发票复印件(代理费发票上须注明专利号,如果发票上没有注明专利号的,请事务所开具证明)
(二)发明授权
1、 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2、 登记费和年费收据复印件
(三)实用新型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除了申请表(网上申报资助后自动生成申请表),其余材料均要求一式两份,请按照顺序分开装订,送至科研院助A307处,学院将于每周五下午将装订好的申请材料统一送至行政楼523。
此外,为了年终考核核对,请各位申请人顺便提交一份专利授权复印件或者发明专利申请复印件。
机械学院、科研院
2015.9.6